xiaoyouyou 发表于 2010-9-5 16:15:29

看透装修这点儿事 远离装修纠纷四大招

随着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,家庭装修已经成为城镇居民生活中的一大消费热点。但是,由于家装市场尚处于不规范的阶段,消费者的相关专业知识也比较缺乏,由家装引发的法律纠纷日益增多。
纠纷1 对承揽方的资质缺乏认知
    案例:马先生委托朋友乔某为自己的住房进行装修,造价2万余元。工程完毕后,因为对装修质量不满意,马先生只支付了1.2万元。为此,乔某将马先生告上法庭。
    由于乔某是以个体的名义对外承揽装修业务,没有依法进行核准登记,也没有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,不具备对外承揽装修业务的合法资质。法院最终判定双方签订的装修合同无效,乔某承担主要责任,马先生疏于对原告承揽资质的审查,亦承担一定的过失责任。
    点评:国家对装修工程的承接方有严格的资质审查及许可,但在不少地方,尤其是中小城镇,不少包工队的资质根本没有经主管部门的核准,这不仅无法保证工程质量,还会直接导致装修合同无效。
纠纷2 对房屋装修合同重视不够
    案例:齐小姐的房子交房后,在一位老乡的介绍下找了一位“熟人”来负责装修,工程完工后,齐小姐对很多地方都不太满意。由于双方根本没有签订装修合同,很多时间仅仅是口头约定,齐小姐只好“哑巴吃黄连,有苦说不出”。
    点评:在我们身边,很多业主仅仅与承接工程者达成口头协议便急于开工。有的即使签订了装修合同,要件也残缺不全,这使得原本应该非常正式的装修合同变成了简单的意向性协议。
    还有的只看重装修的造价、设计图、效果图以及选用的材料,对于合同中应该具备的质量、期限、违约责任等条款却忽略不管。由于上述原因引发纠纷后,双方往往陷入相互推诿扯皮的境地,直接导致业主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护。
纠纷3 承接工程者擅自修改合同
    案例:徐先生与某装饰公司签订的装修合同中约定,用电线路必须布埋在四周墙体的合理位置。但在施工过程中,装饰公司未经徐先生许可,擅自变更合同,将几条照明线路布设在墙体表面,徐先生为此将装饰公司告上法庭。法院最终判令装饰公司按照合同的约定返工,并赔偿徐先生的经济损失。
    点评:因承接工程者违约而引发的纠纷主要表现为:不按合同约定日期按时完工;施工材料与合同中约定的材料不一致;隐蔽工程施工不按合同约定进行,如擅自修改用电线路、燃气管道、通风管道的埋设,导致日后产生安全隐患或者使用不便等。
纠纷4 房主无视约定不愿结清款
    案例:黄先生全权委托某装饰公司来为新居装修,包工包料造价约为3.7万元。双方在家装合同中约定,黄先生应根据施工进度,分期支付工程款。不料,装饰公司按照合同,如期完成了大部分工程,黄先生仅支付了首期工程款8000元,剩下的钱说什么也不愿结了。
    无奈之下,装饰公司将黄先生告上法庭,法院审理后判令黄先生给付装饰公司剩余工程款2.9万元,并承担诉讼费用。
    点评:不愿结清装修款的现象通常在装饰公司违反合同约定,频繁变更设计图纸和材料,擅自修改或增减装修项目,工期延误等情况下发生
页: [1]
查看完整版本: 看透装修这点儿事 远离装修纠纷四大招